12月11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发出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内容涉及全力建设“平安智慧”小区事项。
目前,翠屏区共建设43个小区,分别是:大碑巷17号院,八中石坝街宿舍,德烨都市名苑小区,一医院宿舍,区交通局宿舍,育才苑小区,书香府第,岷胜苑小区,滨江国际AB区,金帝庄园AB区,蓝天花园小区,皖宜小区,学院小区,圣马聚福苑,塞纳国际,外滩壹号,天宇华庭,天池花园,华悦府,阳光苑小区,阳光名城,葡萄园小区,龙泉苑小区,和都国际,江北鼎业兴城AB区,汇景天地,锦绣花园,远达尚城,和美家园,森林小区,岷江北岸小区,邮政小区,集义街1号院、2号院、27号院、28号院、33号院、35号院、38号院,西街171号院、176号院、220号院、266号院。
从即日开始,翠屏区公安分局将联合社区干部、相关公司员工等人员在小区出入口或采取上门的方式对各位居民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本人人脸相片等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为确保在群众有危难之际,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服务或救助时,公安民警能够迅速、精准的找到相应位置,联系到求助群众或亲人,请广大居民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居民可以通过现场提供的省公安厅系统生成的二维码进行扫码注册,注册时填写内容后需要1分钟左右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就由物业公司审核上传省公安厅。
采集信息将采用分时段、分区域对小区居民的个人信息进行采集,民警(辅警)采集信息时均着警服、社区干部、公司员工将随身佩、携戴工作证和“平安智慧”小区专用二维码用于信息采集。
各位居民扫码登记录入的信息将采用专门的保密计算方式上传到公安数据库,除此之外所有单位和个人对数据不做任何截留,不会对外提供数据信息,以此确保信息的绝对安全。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对采集到的信息将按照《公民信息个人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工作人员在采集信息时绝对不会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或向您收取任何费用。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故意编造信息、煽动居民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人员做出处罚。